投保须知:
1、请您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且充分理解保险条款和本保险相关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如实告知、合同解除等重要内容后做出投保决定。
2、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能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8周岁(含)以上未成年人若由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投保,须取得其父母的授权同意。
3、被保险人:年龄在3周岁(含)至45周岁(含),参加2023年中国各省市区小篮球联赛、中国各省市区三人篮球联赛的参赛人员,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4、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购买份数:每个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无效。
6、保险期限:1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限赛事比赛日当日。具体赛事项目“2023年中国各省市区小篮球联赛系列活动、中国各省市区三人篮球联赛”赛事。
7、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您慎重选择投保。
8、退保规则:在保单生效后,若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保险人仅退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净保费×(1-m/n)。其中,m为已生效日数,n为保险期间的日数,已生效日数亦即保险责任期间已经过日数(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净保费=保险费×(1-35%)。
9、阅读条款: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条款: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 C00001032312021122838593】(中国大地保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1】(主)108号 大地财保发[2021]938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110113221】 大地财保发[2022]740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011806361】(中国大地保险)(备-医疗保险)【2021】(附) 290号 大地财保发〔2022〕47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突发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522022022212561】(中国大地保险)(备-医疗保险)【2022】(附) 006号 大地财保发〔2022〕112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猝死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1922022062205063】 大地财保发〔2022〕415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2322022121392461】 大地财保发〔2022〕801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救护车费用保险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1922022053110841】 大地财保发〔2022〕351、《中国大地保险附加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特约保险条款》(中国大地保险)(备-医疗保险)【2020】(附) 225号 大地财保发〔2019〕398 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特定活动或行为限定特约保险(A款)条款》【注册编号:C00001031922022062812331】大地财保发〔2022〕439号。
10、本产品所有的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投保后生成的电子保单为准,保险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
11、保障范围:本产品保障区域仅限于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12、销售区域: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客服电话:95590。
特别约定:
1、本方案被保险人为2023年中国各省市区小篮球联赛的参赛人员、中国各省市区三人篮球联赛的参赛人员,本保险仅承担被保险人在参加前述赛事时的保险责任。
2、本保单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3周岁(含)-45周岁(含),每个赛事每个被保险人限购一份,多购无效。在任一时点,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多少份本保险,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仅承担其中一份保单的保险责任。
3、本保险的保险期间限赛事比赛日当日。具体赛事项目为2023年中国各省市区小篮球联赛赛事、中国各省市区三人篮球联赛。
4、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并直接、完全因该意外而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每次实际住院日数-3天)×50元”给付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累计以保单载明保额为限。
5、本保单附加《中国大地保险附加扩 展保险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特约保险条款》: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费用属于保险责任,意外医疗、突发急性病医疗责任的免赔额为0元,赔付比例为100%;
6、猝死、突发急性病医疗责任无等待期。未尽事宜,以保单所适用条款为准。
7、本保单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已同意投保此产品并由缴费单位统一缴纳保费。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 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一) 对于被保险人不满 10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二) 对于被保险人已满 10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8、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评定标准》”)中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中与该项伤残对应的给付比例和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至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仍未完全确定,保险人根据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该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障内容和保费
条款:
中国大地保险附加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特约保险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骨折或关节脱位津贴保险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通用意外医疗保险(A款)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费率规章.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突发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特定活动或行为限定特约保险(A款)条款.pdf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