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A
保费418元/人
保险期限3年
身故、残疾保险责任30000元
单科补考限额2400元
驾驶培训重修费用限额4000元
1、凡是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驾驶培训机构参加驾驶培训学习C1、C2两类驾驶证的60岁(含)以下学习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2、科一提前2天投保,60分以下的不予理赔。科二、科三提前10天投保,投保前已参加过该科目考试的不予理赔。
3、本保单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公安部第139号)第37条规定,被保险人每个科目预约考试第5次仍不合格而导致已考试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的,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已实际支付的且无法退回的或需重新报名学员习驾驶培训费用,赔偿金额最高以4000元为限,两者以低者为准。如因缺考而导致已考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的,每缺考一次在上述免赔的基础上增加20%的免赔,缺考二次增加40%的免赔,缺考三次增加60%的免赔,缺考四次80%的免赔,缺考五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培训费用。
4、参加计时培训班或互联网驾考平台分期付款的被保险人以与驾校或驾考平台签订的首期付款合同和相关实际支付记录为索赔依据,以最终合计费用为准,最高赔偿限额以4000元为限,免赔条件如上述保持一致。
5、驾驶培训费用:指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依照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和营业资格后,按照经批准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所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包括额外的补考费、住宿费、班车费、场地训练费等服务性费用。
6、保险双方约定在发生以下情形时本保单保险责终止:
1)被保险人已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
2)被保险人与驾驶培训机构签订的驾驶培训合同期满的
3)被保险人已获得培训费补偿保险金的;
4)被保险人中途退学退费的;
5)被保险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公部门取消驾驶员考试资格的。
7、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
8、学员发生挂科后,需及时申请补考费用补偿(在当次科目再次考前),如因申请不及时导致无法核实挂科记录的需要提供真实的考试成绩单,否则保险人可拒绝赔偿。
9、驾驶学员考试费用补偿每科最高理赔4次,按照每次实际补考费用进行补偿,每次补偿不超过300元,累计赔付最高2400元。每位学员限投保一份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多投无效。
10、驾驶学员因缺考导致科目挂科而需交补考费用的,保险人不予受理。
11、保险业务一经承保出单(生效),除被保险人信息录入错误,可进行被保险人信息批改之外,其它不可做任何批改。
12、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亲属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进行查勘。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方案B
保费358元/人
保险期限3年
身故、残疾保险责任30000元
单科补考限额1500元
1、凡是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驾驶培训机构参加驾驶培训学习C1、C2两类驾驶证的60岁(含)以下学习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2、科一提前2天投保,60分以下的不予理赔。科二、科三提前10天投保,投保前已参加过该科目考试的不予理赔。
3、保险双方约定在发生以下情形时本保单保险责终止:
1)被保险人已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
2)被保险人与驾驶培训机构签订的驾驶培训合同期满的
3)被保险人已获得培训费补偿保险金的;
4)被保险人中途退学退费的;
5)被保险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公部门取消驾驶员考试资格的。
4、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
5、学员发生挂科后,需及时申请补考费用补偿(在当次科目再次考前),如因申请不及时导致无法核实挂科记录的需要提供真实的考试成绩单,否则保险人可拒绝赔偿。
6、驾驶学员考试费用补偿每科最高理赔4次,按照每次实际补考费用进行补偿,每次补偿不超过300元,累计赔付最高1500元。每位学员限投保一份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学员意外伤害保险,多投无效。
7、驾驶学员因缺考导致科目挂科而需交补考费用的,保险人不予受理。
8、保险业务一经承保出单(生效),除被保险人信息录入错误,可进行被保险人信息批改之外,其它不可做任何批改。
9、被保险人发生人身意外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亲属应当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进行查勘。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投保须知:
1、本保险合同采用网络投保,以电子保单的形式订立,并面向全国销售;
2、保险费采用电子支付(含支付宝、微信、银联卡),保单及保险费发票以电子凭证形式发送至用户系统里;
3、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及客户投诉渠道可咨询我公司服务热线:400-6666-055或登录http://jp.dabxjj.com查询;
4、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5、 保险公司最终以签发电子保单及保险条款内容为准承担保险责任,请在收到电子保单后及时核对,如有异议,请联系保险公司或我司客服(400-6666-055)进行咨询。
6、隐私申明
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永诚财险)(备-普通意外保险)【2021】(主)032号-条款.pdf
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培训考试费用补偿保险-(永诚财险)(备-其他)[2015](附)5号-条款.pdf
保单查询和验真电话:95552
退保联系电话:400-6666-055
偿付能力告知: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5.03%,2021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偿付能力充足已达到监管要求,您可登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alltrust.com.cn/repaymentAbility/cfr)关于我们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专项信息查询更多偿付能力相关信息。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清单: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目前已在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湖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深圳市、云南省、山东省、辽宁省、陕西省、天津市、黑龙江省、河北省、安徽省、青岛市、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海南省、苏州市、宁波市、大连市、贵州省、吉林省等地区设立分公司。